成立无地域公司流程与条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人签字、盖章;内含委托书);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2)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若为外文,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注册地工商局出具、注册地工商局盖章);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2)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企业盖章);
(3)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有损于、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或者误解的;
3、外国(地区)名称、国际名称;
4、政名称、政军名称、群众名称、团体名称及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
7、不得含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和文字,特殊禁止性规则则包括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区划;区划、行业、形式不得用作字号;不得在企业名称中标示法律、法规以及决定等禁止经营的行业;不得使用与其结构或者责任形式不一致的形式,一般限制规则共5条,1、公司名称不能与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2、不得含有其他非营利法人的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3、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或者超出企业设立的目的,4、不得冠以、、、、国际等字样,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名称核准,要特别注意的事项。8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工商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