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商总局核准的无区域全国经营性质公司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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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①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②可能对公众造成欺或者误解的;
③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④政党名称、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番号;
⑤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⑥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国家总局核名基本要求
名称核准基本要求
1、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一)总局可以批准的;
(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的;
(四)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2、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
(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提交材料规范
流程简述:
注意: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在当地工商局填写、提交《名称变更申请书》
1、准备要变更的公司名称(还有备用名称)
2、根据当地工商局要求提交材料,填写变更申请书
3、等待工商总局审批
4、核准后办理相关事宜就完成了